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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網上有害信息舉報

          第三季度·政法機關輿情應對能力摘星榜(節選)

          2023-10-20 10:18:53 來源:法治網輿情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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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編者按:

          2023年第三季度,熱點涉法輿情集中在爭議執法司法案件、公共場所矛盾糾紛、婦女兒童權益保障、涉官涉腐事件以及教育、民生等領域的突發事件。面對網絡輿情,相關部門均作出回應和處置,部分重大突發熱點事件成立聯合調查組或工作專班,但輿論評價褒貶不一,個別輿情事件還發展成為持續數月的“長尾”輿情,頻頻引起輿論追問。法治網輿情中心從本季度政法熱點輿情中選取10起典型事例,依據輿情應對能力評估模型,從時、度、效三個維度分析政法機關的輿情應對工作,總結經驗教訓,形成本季度輿情應對能力摘星榜,以供參考。

          公共場所沖突糾紛上升為熱點事件 情緒化傳播風險凸顯

          近段時間,多起發生在公共場所的矛盾沖突和糾紛事件登上各大平臺熱搜榜,引發激烈爭議,如青島一男子疑因反對地鐵占座打人事件、網傳一女子在天津高鐵遭夫妻毆打事件等。這些事件發生在公共場所,因此很容易喚起輿論對日常不文明社會現象的情感共鳴,進而引起情緒化傳播。如網民將青島地鐵打人男子稱為主持正義的“地鐵判官”,掀起娛樂化狂歡,借機宣泄負面情緒。而在部分沖突事件中,還有網民渲染“還手就是互毆”,誘導輿論指責警方“和稀泥”,將焦點引向執法部門。對于這類以情緒傳播為主的熱點輿情,處置部門需要進行及時引導和合理對沖,遏制和壓縮非理性聲音的發酵空間。

          多起熱點輿情持續周期拉長 需警惕“長尾效應”負面影響

          第三季度的多起熱點輿情呈現出較長的發酵時期,尤其是官方首次回應沒有平息輿情后,衍生輿情的出現疊加未閉環的主體輿情,進一步拉長了整個輿情發酵期,如河南魯山縣“天價雕塑”事件中,接連曝出“罵記者”“威脅博主”“涉嫌抄襲”等衍生事件,導致網民不滿情緒高漲。魯山縣聯合調查組“自己查自己”的處理結果并不能服眾,隨著平頂山市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,輿情再度進入沉寂期。不同的是,網民“北極鯰魚”炫富事件在深圳市相關部門宣布核查后,媒體和網民長期追問,輿情頻頻出現波動而熱度始終不減,最終深圳市紀委監委通報對其家人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的處理結果,輿情熱度迅速攀升到峰值??梢钥吹?,重大輿情事件回應處置的部門、層級和次數都不斷提高,有的事件中再次回應能夠還原事實真相扭轉輿論,但有的多次回應仍不能平息輿論質疑,這提醒處置部門需要進一步研究輿情發酵規律和機制,完善應對引導體系,爭取輿情工作主動權。

          TOP.1

          無錫警方處置“蛋糕店主猥褻女童”謠言事件

          事件概覽

          2023年5月起,無錫女子潘某某在抖音、微博等社交平臺發布百余條視頻、網帖,稱今年3月底,其發現3歲女兒被隔壁蛋糕店老板湯某多次猥褻造成身體傷害,遂向無錫警方報案,因蛋糕店內攝像頭錄像有“缺失”證據不足,警方不予立案。湯某正面否認此事,但仍不斷有網民對其展開網暴。5月9日,湯某向潘某某提起民事侵權訴訟。7月10日,多名網絡大V聲援潘某某,輿情急劇升溫。7月11日,無錫市惠山區政府工作人員回應稱將發官方通報。當日稍晚,無錫警方發布通報,從DNA檢測、視頻監控核查等多方面作出論證,認定不存在猥褻行為,輿情反轉。還有網民舉報潘某某建群詐捐,疑似騙取百萬善款。7月12日,無錫110接警平臺回應稱已掌握情況,會秉公執法。

          應對評點


          該事件中,爆料人潘某某有圖有真相的持續“指控”影響了公眾認知,網絡中形成支持爆料者、質疑警方辦案的風向。關鍵時刻,無錫警方依法處置,并以一紙接近完美的通報作答卷,為嘈雜輿情畫上句號,也將本事件打造成警方成功處置網絡謠言的典型案例。具體來講,一是實體工作到位。警方通過調查走訪、查看監控、物證檢驗鑒定、醫學專家會診、心理咨詢等多方面、多層次調查,作出不予立案決定,每一個環節都有相應的結論支撐,事實詳細,邏輯嚴密。二是通報內容全面。針對諸多網絡質疑,警方精準打撈質疑點,并以列數據、擺事實、講證據等方式作出靶向釋疑,極富專業性與權威性。另外,通報全文在理性客觀同時兼具人文關懷,如提醒公眾不造謠不傳謠、保護未成年人隱私等,也很贏好感。三是注重處置閉環。面對輿情后期潘某某詐捐等質疑,警方也有正面表態,呼應了公眾要求追究造謠者違法責任的訴求。

          經驗·教訓

          近些年來,一些爆料人利用“小作文”“小視頻”等形式吸引眼球,網絡傳播途徑和手段的多樣化也幫助其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關注,進而生成輿論風暴,如網紅“小慧君”等人策劃造謠男領導性騷擾事件。在這類網絡謠言處置工作中,警方如何讓公眾能夠了解真相,減少猜疑,擊碎偏見和謠言,成為平息輿情的關鍵。無錫警方給出的正面示范啟示,提級處置、全面調查、誠懇回應、澄清質疑,是應對復雜敏感輿情的有效解決方案。首先要注重通報的“含金量”,翔實的通報能夠起到答疑解惑、一錘定音的效果;其次,對于那些胡亂臆測、影響惡劣的網絡謠言和炒作亂象,公安機關也需加大聯動處置力度,讓造謠者、網暴者等付出代價,維護健康的網絡生態環境。

          TOP.2

          天津公安處理高鐵乘客沖突事件

          事件概覽

          據荔枝新聞9月16日報道,9月14日,在太原南到天津西的G2610高鐵上,乘客聶某某疑因高鐵座位被占,拒絕換座后遭一對夫妻毆打。事件相關視頻在網絡上引發廣泛傳播和輿論憤慨。當日稍晚,天津鐵路公安處官微發布通報稱,經初查,旅客聶某某與旅客田某某、張某某夫妻二人因瑣事起口角引發肢體沖突,雙方均有手抓傷痕,均已就醫,傷情鑒定待出。相關內容引起部分網民質疑警方對沖突發生原因避重就輕,并追問“正當防衛”和“互毆”之間的界定標準。9月20日,天津鐵路公安處再次發布通報,詳細還原了事發過程,表示雙方矛盾系因口角糾紛引發,不存在霸座行為,雙方均不構成輕微傷,田某某有毆打他人違法行為,被處以拘留七日并罰款200元處罰,張某某勸阻過程中幫助田某某毆打他人,被罰款500元,聶某某因情節特別輕微且主動認錯不予處罰。警方相關回應和處置結果獲得輿論認可,輿情快速平息。

          應對評點


          面對輿論爭議,天津鐵路公安作為輿情責任主體,在輿情發酵當天就作出首次通報,階段性回應事件處理進展,既說明了基本情況,也用快速反應表明了警方重視輿論關切的姿態。但因網傳視頻信息碎片化,當事人發聲所呈現的細節也更偏向自身,導致部分輿論認為警方立場態度不明顯,進而懷疑執法公正性,輿情發酵隨著官方的介入出現上升空間。隨后,警方及時發布第二份通報,不僅全面還原事發過程,還將事件復盤精確到分秒,并對涉事人員給出明確的處罰依據,尤其是細致地還原了沖突起因并非網傳“霸座”行為,佐證警方首次回應中的雙方均動手的“互毆”結論,兩次回應前后印證,進一步增強了警方依法處置的說服力,最終扭轉了輿論印象。

          經驗·教訓

          在此事引發網絡熱議之前,青島地鐵一男子因反對占座掌摑他人,被網民戲稱為“地鐵判官”,由此掀起了一場娛樂化的網絡狂歡。今年以來,網絡中關于公共場所的沖突糾紛頻頻登上熱搜,既體現出公眾對公共場所文明和規則的重視,背后也有情緒性因素的推波助瀾,其中涉及執法機關懲罰不到位、處理“和稀泥”等情節,觸及了公眾對公平公正的感知,容易激起輿論情緒共鳴,發酵成涉法輿情事件。因此,對于這類有共同情緒基礎的小事件、小矛盾,處置部門一方面需要注意輿情回應的時效,爭取在第一時間釋放準確的權威消息,搶占信息發布優先權和主導權;另一方面,需要根據輿情發展走勢,準確研判風險,針對輿論焦點問題進行動態回應,用翔實的證據還原事實真相,壓縮不實信息的傳播空間,通過公平公正的處置破除猜疑與想象,安撫公眾情緒。

          TOP.3

          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一審宣判

          事件概覽

          9月18日,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作出一審判決,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,情節特別嚴重,影響特別惡劣,判處余華英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被告人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。綜合媒體報道,從1993年到1996年,余華英和龔某良(已故)共拐賣11名兒童。2000年,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被河北邯鄲市公安局刑拘,因證據不足兩個月后釋放。2004年,其在云南再次作案時被抓,以假身份被判有期徒刑8年,服刑期間曾減刑三年。2022年,曾被其拐賣的楊妞花尋親成功后,向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報案并提供線索,余華英落網。法院宣判當日,新華社、央視網、澎湃新聞等媒體均報道該案,輿論對法院判決表示肯定,當年被余華英拐賣的受害人楊妞花表示對判決結果滿意。9月25日,上游新聞報道稱,楊妞花正式向貴州省高院提交了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。

          應對評點


          該起拐賣兒童案歷時長,被告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,影響特別惡劣,從嚴、從重懲處早已成輿論共識。一審法院順應輿論呼聲,嚴格規范地推進司法流程,采納檢方建議對被告人判處死刑,承接了輿論對公正司法的期盼,也體現出罪刑均衡原則,被媒體稱贊為“寬嚴相濟的時代標本”。案件宣判后,審理法院第一時間對外發布通報,多家中央媒體轉發相關內容,進一步擴大影響范圍。不過,審理法院對重大司法案件的引導把控能力還存在提升空間,既沒有主動設置議題引導輿論,也沒有在宣判后展開充分的普法釋法。在此情況下,少數媒體將關注重點轉向受害人一方進行挖掘,輿論場出現“28年后,她把人販子送上法庭”“(死刑)結果全歸于受害人的堅持”等聲音。這種歸因邏輯帶偏了輿論風向,使得部分輿論忽視政法機關所作的努力,對政法機關產生不信任感,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司法公信力。

          經驗·教訓

          如孫海洋等受害人家屬要求嚴懲孫卓和符建濤被拐案被告人一樣,輿論對拐賣婦女兒童的“人販子”深惡痛絕,希望法律嚴懲、嚴判。隨著近年來社會輿論的高度關注,司法部門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打擊力量在不斷加大,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先后受到正義審判,釋放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最強音。輿論認為,打擊拐賣兒童犯罪要靠綜合施策、多管齊下,而刑事司法處置無疑是其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。面對這些年代久遠、攪動輿論的舊案,司法機關還需以個案為契機,充分評估案件的典型性和社會影響,在依法審理的基礎上做好信息公開和個案解讀工作,引領公眾看清司法工作全貌,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公信,推動形成全社會尊法學法、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圍。

          TOP.4

          河南魯山縣“天價雕塑”事件

          事件概覽

          8月25日,據極目新聞報道,河南魯山縣被指花費715萬元打造的“牛郎織女”雕塑于22日揭幕后,引發網民吐槽不斷,部分輿論質疑背后存在吃回扣等內幕??h住建局工作人員先是回應雕塑招標建設符合流程,后又對記者“爆粗口”;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對715萬元是否全部用于建造雕塑等問題,連回6個“不知道”和1個“不清楚”;一名網紅導游爆料稱其因評價此事個人信息被泄露并遭“威脅”。一系列衍生事件導致輿情持續擴大。8月29日,魯山縣聯合調查組通報稱,縣住建局局長黨某某被免職、工作人員李某某因言辭不當被政務記大過處分,但沸沸揚揚的輿情并未平息。8月31日,平頂山市通報稱,已成立由住建、財政、審計、紀委監委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審查工作。10月8日,平頂山市政府辦公室表示,調查結果已上報給省委。

          應對評點


          該事件愈演愈烈與當地應對失當不無關系,一是敷衍躲避喪失主導權。魯山縣住建部門以“符合流程”撇清責任但未給出詳實證據,被批推諉塞責,而后工作人員公然辱罵媒體記者,刺激網民不滿情緒高漲。隨著造價過高、抄襲設計、內定中標等疑點接踵而至,相關涉事部門又擺出一副拒絕監督的傲慢態度,等同于把事件調查權拱手讓出,致使衍生輿情不斷,公信力受到沖擊。二是未切中要害的自查自糾難獲認可。面對洶涌輿情,魯山縣雖對主要責任人予以免職處理,但并未觸及輿論關注核心問題,權威性和公正性大打折扣,輿論仍追問不斷,直至市級部門成立調查組提級調查,輿情熱度才快速下降。目前,調查已完成的消息流出,鑒于此事已帶來的負面影響,省級相關部門需對調查結果進行全面審查,適時公布公正權威的調查結果,避免留有空白再遭輿論追打。

          經驗·教訓

          在全媒體時代,一些爭議事件經由網絡助推就能迅速掀起一場輿論風暴,這對政府部門有效應對網絡輿情提出挑戰。若涉事主體不能在輿情爆發初期就果斷采取應對消除質疑,阻斷輿情發酵,一旦矛盾擴大,網民的非理性情緒加劇,單一事件的負面影響力很快就會上升到對政府公信力的全盤否定。從這起輿情事件的處置失當中反思發現,明確輿情工作的責任主體尤為關鍵。如果輿情涉及同級政府多個相關部門,那么上級部門需要盡快介入,以聯合調查組或工作專班等方式全面開展調查處置工作,并統一歸口信息發布部門,以免部門間溝通不暢而影響輿情處理效果。同時,官方通報內容要直擊輿論關切點,通過嚴謹的邏輯和扎實的論據把事實講清楚,依法依規進行處理,以實打實的糾錯修復自身形象。

          TOP.5

          云南一女大學生疑被販賣緬北事件

          事件概覽

          8月15日,一段“緬北佤邦特區精英部落”的群聊記錄在網絡流傳,涉及一名戶籍地為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的女大學生李某,聊天者對其公開叫賣12萬元。相關內容引發網民猜測背后涉及電信詐騙和人口販賣犯罪問題,網民普遍擔憂涉事女生人身安全。8月16日,多家媒體跟進報道,稱李某已從學校畢業,戶籍地社區工作人員和其家人多次嘗試聯系未果,目前已報警。隨后,隆陽區和保山市警方回應表示,已掌握到最新信息,正在核實調查后續會通報。8月16日下午,紅星新聞稱已與李某取得聯系,李某否認被拐賣,自稱此前身份證和手機遺失導致信息被盜。隨后,李某再次失聯,部分網民擔憂其被人販脅迫發聲,保山市政府、保山警方表示一直持續關注此事。8月21日,上游新聞稱從保山市權威渠道獲悉,李某及另一名男生已被警方找到后平安回家,云南省公安廳已介入此事。

          應對評點


          此次輿情涉及緬北電詐、女性安全等話題較敏感,加之網傳截圖所呈現的信息迅速激發公眾擔憂,在多重因素疊加之下,輿論場形成“全網尋人”的高熱態勢。然而,輿論場的信息呈現出碎片化的傳播態勢,女生所在的社區人員、當地區派出所、所在市級警方以及其家長,都先后通過不同媒體進行發聲,但真相仍然模糊。而女生被聯系到接著失聯的情節,更加重了網民的質疑和猜測。從輿情處置來看,從涉事地區、市警方,最后到云南省公安廳,介入調查的層級不斷提升,但是權威的官方回應卻未曾發布過,包括李某被找到之后,對于爆料信息來源、事件前因后果等輿論質疑焦點,從始至終當地官方都沒有給出詳細全面的解釋,這成為此次輿情眾說紛紜、信息雜亂的主要原因。

          經驗·教訓

          今年3月以來,輿論場陸續曝光多起我國公民被拐騙至緬甸后失聯,陷入電信詐騙犯罪組織的事件,引發社會各界關注,其中執法部門的工作是輿論聚焦的內容。但因為這類突發事件常常牽涉多個部門,不同部門通過媒體探尋時的發聲或回應,容易造成信息混亂,因此需要提前對輿情引導工作進行規劃和統籌,既要確定信息引導的主要單位,也要明確不同部門各自發布的重點,否則從不同渠道發布不同內容,角度和口徑顯各不一致,反而會分散輿論注意力,令信息發布出現損耗。面對公眾迫切的信息訴求,政法機關可優先選擇官方新媒體平臺,對事件情況先進行初步回應和定性,釋放出及時介入調查核實的態度。一旦有了實質性進展,需要提前對發布內容做歸口管理,通過相對統一和固定的媒體渠道進行發布。政法機關只有將輿情處置作為“一盤棋”進行有機組合和聯動,才能實現預想的傳播效果。

          全文見《政法輿情》第35期:

          《齊齊哈爾中學體育館坍塌事故》

          《西安中考“回流生”事件》

          《吉林村民私搭浮橋被判刑事件》

          《網民“北極鯰魚”炫富事件》

          《山西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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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來源:《政法輿情》第35期

          編輯:彭曉月

          新媒體編輯:李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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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編輯:靳雪林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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